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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宗教活動的三個主要功能看20世紀中國與世界的宗教互動

 在21世紀剛開始的時候,應該對前一世紀的中收驚方法國與世界在宗教 方面的交流情形,做一個簡單的回顧和展望。這個題目非常大,如果要一一陳述的話,可以寫成一大套書。因此,這篇短文只能在一個簡單而且有效的理論架構下, 檢視百年來中國與世界在宗教活動方面的交流情形,並做一個概括性的說明。本文以中國人宗教活動的三個主要功能:“普濟”、“普渡”和“普覺”作為基准,來 查看這一百年來中國與世界在宗教方面的交流情形。
  所謂“普濟”,從世俗的層面來說,就是注重施舍、救濟等工作,不斷的把金錢、財物施送給社會上需要的人,認為這樣子做,可以獲得宗教修持上的“功德”,達成宗教所要追求的使命和傳教的目的。凡是從事各種社會救濟、社會教育收驚、社會醫療等工作,都包括在內。也可以從精神層面來說,“普濟”有咨詢、顧問的意思,把行善救濟的意義、方法、目的和功效說明清楚,讓施與受雙方同時在生命靈性上有所精進。像是一般常見的講道、說法、宣講等方式都有這方面的功效。

  所謂“普渡”,也可以分成三個不同的層面來看。第一個層面就是“渡亡”,藉用各種儀式行為來幫助已故世的人順利的從這個世界過渡到另外一個世界,例如 各式各樣的超渡亡靈法會。第二個層面是“消孽障”,用儀式的辦法來幫助自己或別人消除身心障礙,如收驚、改運、點太歲燈,乃至於改換風水、改姓名、問蔔等 動作。第三個層面是“勸善”,依據“功過格”、“陰騭文”等善書上所揭諸的道德項目,規勸別人,引導他人走向正確的人生道路,提升生命的境界。這就跟普濟 的精神層面頗多相似之處。早期的道教經典往往“濟渡”並稱,也就是這樣道理。

  所謂“普覺”,也有兩個層次,較低的一個層次,是要透過講經說法的方式,告訴別人生命的真諦是什麼,讓他人聽了之後,起了信心,進而透過一定的修持方式,認識到自己的本來面目。較高的一個層次則是個人藉由禪定的功夫直接體悟生命的究竟。

  用這三個標准來檢視20世紀中國與世界在宗教交流方面的相關史料,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普濟工作中的世俗的、實質的部分做得最多,最為社會大眾和知識 分子所認同。普渡工作則是遭到最多的批評,知識分子一直呼吁要加以改革,可是在民間卻一直存在,而且發展得很好,甚至有隨著社會經濟的繁榮而日益興盛的趨 勢。但普覺工作卻是做得最少的一環,但它卻是中華文化精華之所在,21世紀的人類文明發展有可能要在這個方向有所突破。以下,就這三個方面加以說明之。

一、普濟類型

  佛教傳入中國,帶來了“布施”的概念,轉化成為後來的“救濟”觀念。梁武帝時(502年-548年在位),在建康(今南京)設置“孤獨園”,養孤兒和 貧窮的老人。同一時代的北魏世宗(499年-515年在位)也有相同的施政措施。這些救濟動作演變成隋唐時代的佛寺悲田養病坊,認為是有功德的事情。這種 救濟工作到了唐代後期,逐漸為政府所接管。唐末武宗詔毀天下佛寺之後,指派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士來接管佛寺的悲田養病坊。[1]

  學者也指出,宋代社會結構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出現了“貧民階層”,社會上首先發現了都市裡面的貧民階層,使得政府覺得需要制定一套長期的濟貧政策。因 而在宋代出現了官方的救濟機構,如安濟坊、居養院等,收容都市裡面的貧窮老病之人,以及棄嬰。[2]到了明清兩代,各地方都成立了養濟院和其他各種慈善組 織,形成蓬勃發展的局面[3]可是,傳統的佛教卻失去了這方面的動力,變成以儀式法會來渡亡魂為主要活動項目。

  1860年以後,天主教和基督教再度進入中台中南天宮國。在這同 時,美國的基督教會也適時興起一股對外國傳福音的運動[4],對中國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以圖擴展基督教會在中國的影響力。教育工作、慈善救濟活動和醫 療工作成為他們傳教工作的三項主要切入點。基督教會和天主教會在這三方面的努力,對中國的教派產生相當大的衝擊,起而效仿。同時也讓中國的社會大眾以為凡 是宗教都該從事“普濟”工作。

1、教育工作

  到了20世紀初,教會人士深切的體察到中國社會和民心士氣從以前的輕視外國人轉變到崇洋媚外,於是認定要想擴大傳道事業,必需要從教育著手,因而大力 在中國各地設立學校,在中國的教育界形成很特殊的一股力量。上海聖約翰大學的校長蔔舫濟(Hawks Pott,1864 -1947)就曾非常清楚的表示過:我們的學校和大學,就是設在中國的西點軍校。……讓我們不只是指出中國有那麼一隊英勇的本地和外國的福音使者,而且還 要指出我們的教育機關正在訓練(中國)未來的領袖和司令官。他們將來要對中國人發揮最大的影響力。[5]

  光緒二十八年(1902)清廷正式取消已經實行1300年之久的科舉制度,代之以新式學堂。許多洋人就成為新式教育的主導者,如Dr。W。A。P。 Martion擔任張之洞的教育顧問、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在山西太原府出任山西大學的校長、Dr。W。M。Hayes在濟南府出任山東大學的校長。到民國元年(1912)時,全國有57269所 官立學校,學生人數為1626529人。跟四億人口比起來,只占非常小的比例。因而讓基督教和天主教就在這個方面得到良好的發揮機會。[6]

  在民國初年,法國的天主教耶穌會在教育方面的工作是在介紹有關現代科學的訓練,辦學以小學為主。而美、英、德三國的基督新教各個教會在中國各地興辦學校,從幼稚園、小學、中學,一路辦到大學。美國教會尤其重視興辦高等教育。

 可見這種皈依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影響力是非常大的。放眼看90年來民國政壇上的重要人物,基督徒占有很高的比例,就可以明了這種威力是難以估算的。中共政權建立後,當時的財神廟台中副總理郭沫若於1950年12月29日在政務院第65次政務會議上報告“如何處理接受美國津貼的文化教育救濟機關及宗教團體的方針”,對美國在華教育方面的成績做了總括的說明:

  根據1936年的調查,美國教會及救濟機關在中國的“投資”總額達4190萬美金。其中,醫藥方面占14。7%,教育方面占38。2%,宗教及救濟活 動費用占47%。學校方面:在中國的20所教會高等學校中間,受美國津貼的即占17所之多;300余所教會中等學校中間,受美國津貼的約近200余所,幾 占2/3;小學方面受美國津貼的約1500所左右,約占全部教會小學的1/4。[9]

  中共沒收教會大學這個舉動,表示百年來外國教會在中國大陸辦學的歷史任務告一段落。而這個傳統在台灣得以延續,不過也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經營權從外國教士手中逐步轉移到國人自營的局面。

  這種以宗教力量興辦學校的觀念深深激蕩清末民初的中國。康梁變法的時候,就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可是當時的滿清政府沒有足夠的經費來籌辦學校。光緒二 十四年(1898)五月,康有為向光緒帝上《請飭各省改書院淫祠為學堂折》,折中提到:“仰見我皇上,除舊布新,興學堂育才。”這裡所說的“除舊”,是要 改革傳統的書院,征收各地的廟宇;“布新”則是指建立新式的學堂。康有為在此折中明白的說:

  查中國之俗,惑於鬼神,淫祠遍於天下。以臣廣東論之,鄉必有數廟,廟必有公產。若改諸廟為學堂,以公產為公費,上法三代,旁采泰西,責令民人子弟年至 六歲者,皆必入小學讀書,而教之以圖算器藝語言文學。其不入學者,罪其父母。若此則人人知學,學堂遍地,非獨教化易成,士人之才眾多,亦且風氣遍開,農工 商兵之學亦盛。[10]

  戊戌變法百日夭折,可是“毀廟興學”這個觀念卻為社會大眾所接受。民國以後,地方政府常藉口興學來侵奪寺廟的財產。佛道、二教也就沒有能力仿照洋教的策略來興學。這個任務就落五路財神廟在其他新興的教派身上。

  清末民初善人王鳳儀和萬國道德會在東北和華北一共辦了600 多所女子義學,免費讓地方上貧窮人家的女孩可以上學。[11]世界紅卍字會也在山東、東北、河北、河南、安徽、各地興辦義務小學,民國二十五年時,共設84所,學生8514名,260班。[12]

  整體來說,本國教派興辦的學校,大都為初等小學,也就是只有一至四年級;五、六年級的高等小學就已經比較少,中學更是少有。由於大都采取免費入學的辦 法,學校的規模就不會大,一旦時局不好,立刻停辦。因此,對社會的影響力也就相對的減弱許多。目前在新加坡還有一所由新加坡世界紅卍字會所辦的“卍慈小 學”,是新加坡第一等的好學校。在香港的屯門也有一間香港世界紅卍字會所辦的小學,規模不小。這兩所學校成了中國教派興學的歷史見證。

  在台灣的這50年,由於實行國民義務教育的關系,國小和國中都是由政府辦理。私人興學只能辦高中、高職、大學,要不然就是辦托兒所和幼稚園。各教派的興學情形請參看附錄。天主教辦幼稚園、高中和高職為多,基督教則是辦大學和專科為多。依舊是當年在大陸的態勢。

  80年代以後,佛教在台灣日益興盛,也就步武前塵,開始辦大學。1989年,曉雲法師在台北縣石碇鄉興辦的“華梵工學院”(後來改名為華梵人文技術學 院,1998年再改為華梵大學)開始招生。接著有佛光山在嘉義縣大林鄉興辦的佛光大學南華管理學院(1993年,1998年改名為南華大學)、慈濟功德會 在花蓮縣吉安鄉興辦的慈濟醫學院(1994年,1998年改名為慈濟大學)、中國佛教會在新竹縣香山鄉興辦的玄奘大學(1996)相繼成立。佛光山在宜蘭 縣礁溪鄉的佛光——人文社會學院已於2000年7月正式核准成立。目前尚在籌備中的計有聖嚴法師在台北縣金山鄉籌辦的法鼓人文社會學院。

  從這個發展趨勢來看,“宗教興學”這個歐洲古老的傳統,經過百年的時間,已經馴化成為中國人、中國社會和中國教派的共同理念。當年,西洋教士來中國設 學校的目的很清楚,一方面是把“科學”傳入中國,二方面是為了傳教。當中國自己的教派也興辦大學的時候,由於是依樣劃葫蘆,目的就不清楚[13]。科學已 經普及,而且到了該要深切檢討以求突破的時候。至於藉教育來傳教,早已行不通。那麼佛教等本國教派要辦教育的著力點在那裡呢?在討論“普覺類型”的時候, 再來說明應該怎麼做。

2、慈善救濟工作

  傳教士在中國從事社會救濟事業是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的。1876年至1879年,華北發生大旱災,山東、直隸、山西、陝西、河南五省受災情形最為 嚴重[14]。當時西洋人估計餓死了1000萬人,大批飢民逃往東北和南方各省,土地龜裂,寸草不生,樹皮全被飢民剝下來吃光,甚至有易子而食的情形 [15]。1878年1月26日由傳教士、外交官和外國商人共同組成“中國賑災基金委員會”,總部設財神廟在上海,專門從事募集捐款、發放賑款和食品,同時也從事社會調查工作。

  李提摩太於1876到1884年在山西、山東等地從事救荒事業。他認為救濟工作是一種理想的傳教手段,他手持“祈求真神”的標語牌向災民傳教,一方面發放賑款[16]。這次賑災一共募得20萬兩銀子,可是發放到災民手中,每人只能分到十個銅板。[17]

  進入20世紀,中國的天災人禍層出不窮。鄧雲特(鄧拓)曾經統計過從民國元年(1912)到民國廿六年(1937),一共發生水災24次、旱災14 次、蝗災9次、風災6次、瘟疫6次、雹災4次、歉飢2次、霜雪之害2次,共計77次。[18]在此之前的災荒尚未統計在內。每當有大災荒發生時,外國傳教 士都前往災區賑災兼傳教。

  1911年黃河大水災,美國紅十字會運送大批救難物資來中國,交由各地的傳教士分發給災民。這時候,在華的傳教士和外籍人士在北京、、濟南、開封、太 原、漢口與上海等地,分別成立救災團體。到了1920年,中國又發生大災荒,這些團體在北京召開聯合會議,決議成立全國性的國際救濟組織。1921年11 月16日又在上海集會,正式組成“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簡稱“華洋義賑會”)。推舉委員21人,其中外國委員11名,中國委員10名。實際上,華洋義 賑會是以美國聖公會傳教士為骨干,負責分配救濟物資的工作。[19]

  華洋義賑會的經費是由各方募集而來。1921年時,美國方面捐給華北災區的款項有469萬美元。1928年有33。6萬美元。1929年有140萬美元。在1936年的工作報告中提到,華洋義賑會15年來總共收到的捐款有5000萬美元。[20]

  救災不是外國傳教士的專利。每當災難發生的時候,國人在有名望的士紳高官的號召下,也紛紛成立各種臨時性的救難機構,從事救災工作。

  民國六年(1917)的直隸、山東、山西等省發生洪水,以直隸受災最重。受災面積達10000平方公裡,103縣,災民635萬人[21]。水災發生後,大總統馮國璋派熊希齡督辦京畿一帶河工善後事宜[22],並撥款30萬銀元,讓熊希齡作急賑之用。

  為了統合各地的慈善機構救濟工作,熊希齡更在10月15日邀集中外慈善團體,派代表到賑濟督辦處開會,共商合力賑濟的辦法。出席的機構計有:水災義賑 會、警察廳、順直助賑局、助賑局、北京警察廳、中國紅十字會、上海紅十字會、中國青年會、北京青年會、青年會、中華聖公會、中國濟生會等。從這份名單,我 們不難看出,基督教會在這次聯合救濟賑災行動中占了相當重要的份量,12個單位中,把紅十字會也算成基督教範圍內,則占了6個。

  1920年華北五省又發生大旱災,災民3000萬人[23],死亡50萬人,有317縣份受災。[24]賑災的規模就已經不是少數民間慈善團體可以獨力承擔,必需要由中央政府出面來做相關各部會和各地慈善團體之間的協調工作。同時也號召地方士紳參與救災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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