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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移民局今日公布重台北人力公司聘非法外勞計劃細節,雇主今後要爲每名外勞完成重聘程序,估計需要繳付11個收費項目,總收費介于3455馬幣至5945馬幣。此重聘計劃只在西馬半島進行,不包括沙巴、沙撈越和納閩。移民局總執行長沙吉古斯米透露,在重聘計劃下台北人力派遣,共有15個國家的非法外勞有機會獲得重聘,分別是孟加拉、菲律賓、印度、印尼、哈薩克斯坦、柬埔寨、老撾、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斯裏蘭卡、泰國、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和越南。

 

重聘計劃的外勞抵押金視國籍而定,其中外勞抵押金最高的國家是越南、老撾、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和土庫曼斯坦,每名外勞的抵押金是1500馬幣。而印尼、柬埔寨和泰國籍外勞的抵押金最低,僅需要250馬幣;其次是孟加拉籍外勞收費500馬幣;菲律賓、印度、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和斯裏蘭卡籍外勞須繳付750馬幣的抵押金桃園人力公司

 

重聘計劃主要條件是:非法外勞要有定期進入馬來西亞的原始記錄;有雇主雇用超過6個月;沒有任何犯罪記錄。實施重聘計劃的領域包括工廠、建築、園丘、農業和服務業。

 

配合近日馬總理公布的2016年調整財政預算案及政府落實重聘計劃的決定,馬內政部同意重聘計劃,從今年2月15日至6月30日結束。馬內政部委任3家私人專門協助移民局處理政府重聘計劃桃園人力派遣,其中,國際營銷與網絡咨詢私人(IMAN)負責印尼籍非法外勞;Bukti Megah有限負責緬甸籍非法外勞;PMF財團(由MyEG、PDX。com私人有限和Fokas Mulia就業機構私人有限組成)負責處理印尼和緬甸以外的其他國籍非法外勞。

 

申請重聘計劃的雇主和非法外勞可通過rehiring。imi。gov。my進行網上申請。申請者在網上完成和上載所須資料文件後,一旦申請符合所有條件,雇主須先向負責處理重聘計劃的相關爲每名外勞繳付800馬幣(含消費稅)服務費,並在該完成所有程序及發出外勞臨時工作准證(PLKS)後,雇主才須繳付400馬幣的服務費。處理重聘計劃的將定期更新雇主或非法外勞申請的狀況,包括安排相關程序,如到移民局繳付非法外勞的罰款、到外勞醫藥檢驗及監控有限(FOMEMA)做體檢、到內政部一站式外勞處理中心申請配額以及發出外勞臨時工作准證。

 

如果非法外勞無法符合規定條規,有關將會安排非法外勞通過“3加1”非法外勞遣返計劃遣送回國,各州移民局辦公室也開放有關計劃的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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